1.需水預測的合理性問題需水預測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總量方式,一種是增量方式,分別計算存量需水和新增需水,二者之和即為總需水量。規劃水平年需水量=現狀年需水量-節水潛力+規劃新增需水量推薦采用增量方式進行城市與區域的需水預測,可用總量方式復核。2.規劃區域其他區域共用水源的問題很多規劃區的供水都依托于所在行政區的供水系統,與規劃區外的其他區域共用一個或多個取水水源。在這種情形下,規劃區的水資源配置方案應服從區域整體的水資源配置格局。3.規劃區退水與其他區域退水的積累影響問題規劃區的退水水域往往需要接納除規劃區外其他水域的退水,即規劃區和其他水域的退水排入同一水功能區。當規劃退水方案不能滿足水功能區管理要求時,需要采取有效的截污減排措施或調整規劃布局和規模,確保區域協調發展。城市新區建設前做好水資源論證,可合理布局供排水設施,保障居民用水安全穩定。成都工廠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
根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取水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取水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45日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取水單位或個人延續申請的取水量、實際取水量、節水水平和退水水質狀況以及所在行業的平均用水水平、當地水資源供需狀況等發生改變,需開展延續取水合理性評估,并作為審批機關決定是否批準延續的重要依據。如取水單位或個人未按審批機關要求開展取水合理性評估,審批機關可以不予批準延續審批,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7號)第七十條的有關規定,依法辦理取水許可的注銷手續。內江養殖水資源論證化工企業開展水資源論證,能確定合理用水量和排水標準,推動行業綠色可持續發展。
水功能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和自然保護區**區的劃定依據不同。水功能區一級區中的保護區依據《水功能區劃分標準》(GB/T50594-2010)進行劃定,不在保護區中再劃分二級區;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338-2018)有關規定進行劃分;自然保護區**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進行劃分。在劃定范圍上,存在一定重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為防止飲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證水源地環境質量而劃定,包括一定面積的水域和陸域。開發利用區里劃分的飲用水源區是為城鎮提供綜合生活用水而劃定的水域,兩者在范圍上存在一定重疊。根據**機構**要求,水功能區管理職責已移交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下一步管理規定要求可咨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一、根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第460號令)第二十五條“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在有效期屆滿45日前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原審批機關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延續的決定”,如果取水單位或者個人未在有效期屆滿45日前提出申請,在有效期屆滿前,從提高便民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建議審批單位應受理取水許可延續申請,有效期屆滿后,如果取水單位或者個人仍未提出申請,你單位可以注銷其取水許可證。二、根據《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第460號令)規定,取水單位或者個人向原取水審批機關提出延續取水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延續取水申請書;(二)原取水申請批準文件和取水許可證。水資源論證可明確水資源配置方向,引導產業向節水型轉變,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對于滿足上述前提條件的項目,研究提出啟動后評估工作的觸發條件,初步考慮三類條件:***類是項目的水資源相關建設、運行方案與水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方案有較大變化,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及批復文件的執行已出現偏離,需要及時通過后評估程序予以糾正或認定,從而保證行政許可的約束力。第二類是項目運行一定年限后,需要進行例行監督檢查,為換發取水許可證等工作奠定技術基礎。至于具體的評估時點,可以設置在取水許可證屆滿前一定時間。第三類是水資源論證審批機關或上級機關根據加強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的特別需要或制度完善需要時,可以責成項目業主或自行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后評估。這類后評估具有一定的隨機性,不作詳細探討。旅游景區開發進行水資源論證,能合理規劃用水,保護景區水環境,提升旅游品質。德陽養殖水資源論證評估報告
水資源論證應建立流域尺度的水量水質聯合模擬系統,支撐綜合決策。成都工廠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
正式運行階段起于項目正式取水運行(獲得取水許可證),止于根據后評估需要所劃定的時間節點。該階段的主要工作是項目按照水資源論證及批復取退水運行,并落實取退水影響補償措施和水資源節約保護措施。對該階段的評估內容包括:①項目取水水量及年內分配、水位和水質的保障情況,②項目節水和減污措施的實施效果,③取水和退水對水環境及其他取用水戶的實際影響。該階段的評估分析主要以經批復的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及批復文件關于項目運行的內容為標準,根據取水計量數據、退水計量和水質監測數據、評估期內年度用水總結、現場調研及查勘結果,對比分析是否與報告書及批復一致。該階段評估中**常見問題是項目實際取水量與許可水量有出入,通常是實際取水量小于許可水量,在個別項目中甚至出現實際取水量*有許可水量1/10的情況。成都工廠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