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設備和管道 5.3.1燃氣設備、管道及附件的材質和連接形式應符合介質特性、壓力、溫度等條件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其壓力級別不應小于系統設計壓力。 5.3.2燃氣設備和管道的設置應滿足操作、檢查、維修和燃氣置換的要求。 5.3.3廠站內設備和管道應按工藝和安全的要求設置放散和切斷裝置。放散裝置的設置應保證放散時的安全和衛生。 5.3.4燃氣進出廠站管道應設置切斷閥門;當廠站外管道采用陰極保護腐蝕控制措施時,其與站內管道應采用絕緣連接。 5.3.5燃氣壓縮、輸送和調壓的設備應符合節能、低噪聲的要求。 5.3.6燃氣調壓裝置及出口管道應采取措施防止低溫對裝置和管道材料的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