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委托代理項目和范圍;(三)委托代理的方式;(四)委托代理的期限;(五)雙方的義務及責任;(六)委托代理費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七)違約責任及賠償方式;(八)爭議解決方式;(九)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第九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自雙方法定象征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護。第十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中的當事人一方必須是稅務師事務所,稅務代理執業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直接接受委托。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辦稅務代理業務由稅務師事務所委派。第十一條稅務事師務所應根據委托事項的復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托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第十二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要變更或修改補充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議定。第十三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并另行簽訂。第三章稅務代理業務的實施第十四條稅務代理業務的實施是整個稅務代理工作的中心環節,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應嚴格按照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范圍和權限開展工作。第十五條實施復雜的稅務代理業務,應在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簽訂后,由項目負責人編制代理計劃。財稅代理常見問題答疑。興慶區本地稅務代理一般多少錢
3)依照稅法或稅務機關的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應及時到稅務機關辦理代扣(收)稅務登記,領取代扣(收)稅款證書。例如,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資源稅的扣繳義務人,受托發放貸辦貨款收取利息的金融機構為營業稅的扣繳義務人,對于個體運輸業戶及社會零散車輛應納的稅收,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是代征代扣代繳義務人,都應到稅務機關辦理代扣代繳稅務登記。代理扣繳義務人申報辦理代扣代收稅務登記時,首先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申請稅務登記報告書》,經稅務機關審核后應如實填寫《代扣(繳)稅務登記表》,并領取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登證件。(4)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縣(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必須持所在地稅務機關填發的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向營業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其基本內容和程序如下:一,納稅人向營業地稅務機關提交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單(以下簡稱證明單),向稅務機關報驗登記。第二,營業地稅務機關將納稅人提交的“證明單”的第二聯和第三聯與其經營情況核對,查實無誤后,留存“證明單”,予以登記。納稅人便可持原所在地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副本進行經營。興慶區本地稅務代理一般多少錢稅務代理工作應該注意的問題。
稅務代理是指稅務代理人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代理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托,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從世界各國推行稅務代理制度的具體情況來看,稅務代理有兩種基本模式:一是以美國和加拿大為象征的松散性代理模式。這種模式的基本特征就是從事稅務代理的人員分散在有關從事公證、咨詢事務的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稅務當局不對稅務代理人進行集中管理,不進行專門的資格認定,不要求組織行業協會。在這種模式下,稅務代理業務及稅務咨詢業務往往是由注冊會計師和律師兼辦,沒有專門的稅務代理人員。二是以日本為象征的集中性代理模式。這種模式的基本特征就是對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的人員有專門的法律管理,對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資格認定、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等,都有嚴格的規定,同時還設有專門的工作機構和督導稅務代理業務的、介于官方與民間之間但又為官方所領導的行業協會。我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57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委托稅務代理人代為辦理稅務事宜”。這為我國建立和推行稅務代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據。在我國積極推行稅務代理制度,不僅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強化稅收征管工作的內在要求。
免)稅認定代理第五章建賬記賬代理實務首節代理建賬的基本要求第二節代理建賬記賬的操作規范第六章發票管理代理實務首節發票領購等事項代理實務第二節發票審查代理實務第七章增值稅代理實務首節增值稅的賬務處理第二節增值稅納稅審查代理實務第三節增值稅納稅申報代理實務第八章消費稅代理實務首節消費稅的賬務處理第二節消費稅納稅審查代理實務第三節消費稅納稅申報代理實務第九章營業稅代理實務首節營業稅的賬務處理第二節營業稅納稅審查代理實務第三節營業稅納稅申報代理實務第十章企業所得稅代理實務首節企業所得稅納稅審查代理實務第二節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代理實務第十一章個人所得稅代理實務首節個人所得稅納稅審查代理實務第二節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代理實務第十二章其他稅種的代理實務首節土地增值稅代理實務第二節印花稅代理實務第三節房產稅代理實務第四節城鎮土地使用稅代理實務第五節資源稅納稅代理實務第十三章稅務行政復議代理實務首節稅務行政復議的有關規定第二節稅務行政復議代理的操作規范第十四章稅收籌劃首節稅收籌劃概述第二節稅收籌劃的原則、特征和分類第三節稅收籌。關于推行稅務代理的幾個問題。
六)代理結論及評價;(七)有關責任人簽字、蓋章。第三十三條對外出具的代理報告,由承辦的具有注冊稅務師資格的執業人員簽字,經有關人員復核無誤后,加蓋稅務師事務所公章,交委托人簽收。委托人對代理事項不要求出具代理報告的,受托人可不出具代理報告,但作應保存完整的代理業務工作底稿。第三十四條稅務代理工作報告必須資料真實可靠,分析合理有據,責任明確。第六章稅務代理關系的終止第三十五條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系自然終止。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一)稅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二)稅務師事務所被注銷資格;(三)稅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師事務所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一)委托人死亡或解體、破產;(二)委托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三)委托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第三十八條委托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稅務代理知識大全內容。靈武第三方稅務代理信息中心
對于我國稅務代理制度若干問題的探討。興慶區本地稅務代理一般多少錢
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1]117號2001年10月8日為了進一步規范稅務象征機構的執業行為,提高執業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在工作中加強對稅務師事務所的監督、檢查,并將執行中的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總局。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首章總則首條為規范稅務代理執業行為,保證稅務代理執業質量,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稅務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程。第二條本規程適用于取得稅務代理資格的稅務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和合伙制稅務師事務所等務師事務所(簡稱稅務師事務所,下同)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簡稱委托人,下同)委托,代為辦理的各項稅務事宜。第三條稅務代理的業務范圍為:(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二)辦理除增值稅特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興慶區本地稅務代理一般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