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表檢驗必知:關鍵細節與時間規定
一檢驗注意事項
1、法規與標準依據
·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如中國《彈性元件式一般壓力表、壓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檢定規程》(JJG-2013)或國際標準(如ISO 17025)
·特殊行業(如鍋爐、壓力容器、化工等)需遵循行業特定規范(如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2、檢驗機構資質·選擇具有法定計量檢定資質的機構(如國家授權的計量院所),或通過ISO17025認證的第三方實驗室。
3、檢驗內容·外觀檢查:表盤清晰、無破損,指針無變形,密封良好。
·零位誤差:無壓力時指針是否歸零(真空表需檢查真空零位)。
·示值誤差:在量程的25%、50%、75%、100%等關鍵點比對標準壓力值。
·回程誤差:加壓和降壓時同一檢定點示值差異。
·密封性:加壓后是否泄漏(尤其高壓或腐蝕性介質環境)。
4、環境條件·溫度、濕度需符合規程要求(如JJG 52規定環境溫度20±5℃,相對濕度≤85%)。
·避免振動或電磁干擾
5、介質匹配性·腐蝕性介質(如氨氣、酸堿)需先用專壓力表(如不銹鋼材質、隔膜式),檢驗時需確認材質兼容性。
6、記錄與標識·檢驗后應貼合格標簽(注明有效期、檢定員信息),保留檢定證書備查。
二檢驗周期
1、強制檢定壓力表(涉及安全、貿易結算等)
·周期一般為6個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及TSG規范,例如:
·鍋爐、壓力容器上的壓力表
·醫用高壓氧艙壓力表
·燃氣管道壓力監測表
2、非強制檢定壓力表·建議1年檢驗1次,但需根據使用情況調整:
·惡劣環境(高溫、腐蝕、振動):縮短至3~6個月;
·關鍵工藝控制點:按生產要求定期校準(如制藥行業可能3個月1次);
·備用或低頻使用:可延長至2年,但使用前需重新檢驗。
3、特殊情況·若壓力表出現異常(指針跳動、歸零不準、表盤滲漏)需立即停用并送檢。
·經過劇烈沖擊(如超壓、跌落)后,即使未到周期也應重新檢定。
三維護建議
1、日常檢查
使用前觀察外觀、零位是否正常。
2、定期排污介質易結晶或臟污時(如蒸汽壓力表),需定期清理引壓管。
3、更換原則多次檢查不合格或超出允許誤差時報廢。
總結
·安全相關壓力表:嚴格按照法規6個月檢定一次。
·一般工業用表:至少1年1次,根據工況縮短周期。
·記錄完整性:保留檢定報告以備安全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