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勞動關系?這里看過來!
勞動關系成立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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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資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需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例如,用人單位需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勞動者需達到法定工作年齡、具有勞動能力且未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等。像未滿 16 周歲的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成為合法的勞動關系主體,若用人單位招用則不屬于合法的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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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管理與報酬: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比如,勞動者需遵守用人單位的考勤制度、工作流程等規定,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并且用人單位會按照約定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報酬,如每月固定日期發放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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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組成部分: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例如,在一家制造企業中,生產線上的工人、技術研發人員、銷售人員等的工作都是企業生產經營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與企業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而如果是為企業提供一次性清潔服務的人員,其工作通常不屬于企業的重要業務組成部分,一般不認定為勞動關系。
認定勞動關系的參照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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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如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銀行工資流水記錄、工資條等,能證明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例如,勞動者提供的銀行工資流水顯示,每月有固定的公司賬戶向其轉賬工資,這是認定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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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表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因為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有為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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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證件及招用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以及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 “登記表”“報名表” 等招用記錄,可作為勞動關系的證明。比如,勞動者持有公司發放的工作證,上面有公司名稱、勞動者姓名、工作崗位等信息,且有公司蓋章,這能證明其與公司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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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記錄:包括紙質考勤表、電子考勤記錄等,反映勞動者的出勤情況,體現其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例如,公司的電子考勤系統記錄了勞動者每天的上下班時間,這可以作為勞動關系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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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勞動者的證言:其他了解情況的勞動者的證人證言也可作為參考,但一般需要結合其他證據綜合判斷。比如,同一部門的同事證明該勞動者在公司工作,接受公司管理,參與公司業務等。
案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