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典文律師事務所2025-04-05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稅總局公告〔2012〕15號)規定,企業因雇用季節工、臨時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并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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