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票者確定為選定校服款式(實際投票人員數應當不低于評定組人員總數的80%,選定校服款式得票數應當超過投票數的一半,如參評校服款式得票數均未超過投票數的一半,則由得票數排前兩位的校服款式進入第二輪投票,得票數超過投票數一半的確定為選定校服款式)。5.服裝生產企業根據相關校服質量標準、選定款式生產和銷售校服。6.家長在市場上自行購買。以上1—4個環節要求程序到位,材料齊全。六、公示采購結果評選結束后,對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要求、采購價格、服務年限、售后服務要求等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七、簽訂采購合同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的問題得到有效處理后,方可簽訂合同。采購合同應當及時向屬地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督。八、校服費用支付校服費用原則上由學生家長直接支付給供貨企業。九、校服檢查驗收學校要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和記錄制度。按照合同約定,通過批量發貨前隨機抽樣或日常零星購買抽樣的方式,重點查驗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每個批次和樣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樣封存,作為必要時送檢的樣本。 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規范校服管理,提升學校形象,助力學校打造特色校園文化!貴州學校校服管理系統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文件桂教規范〔2023〕6號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加強和改進我區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縣(市、區)教育局:為落實《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15〕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中小學生校服選用采購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教基廳函〔2022〕12號)要求,加強和改進我區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更好保障校服安全和品質,推進清廉和校園文化建設,促進中小學展、成長,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強領導加強校服規范化管理,是落實以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辦好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統一思想認識,提高站位,加強統籌管理,完善校服監管機制,促進校服管理服務質量持續提升。自治區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由我廳基礎教育處牽頭,自治區教育技術和信息化中心負責校服管理日常工作。各地可根據工作實際,明確校服工作歸口管理部門,制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黑名單”及合同備案等制度,切實抓好工作落實。二、促進公平競爭各地要按照《中華反壟斷法》、《財政部關于促進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 河南校服軟件研發42、校服備案,就選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一站式服務,讓校服管理更省心,更放心,更滿意,更專業!
選用組織從中篩選出的3家企業。4.選用組織選取合適比例的學生(低齡段學生可由家長協同)、教師和家長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的總人數應當按在校學生總人數的30%確定(2000人以上學校的總人數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學生和家長的總人數應當不低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5.選用組織制作、發放投票資料,組織評定組進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得票者確定為供貨企業(實際投票人員數應當不低于評定組人員總數的80%,供貨企業得票數應當超過投票數的一半,如參評企業得票數均未超過投票數的一半,則由得票數排前兩位的企業進入第二輪投票,得票數超過投票數一半的確定為供貨企業)。(三)校服選用組織確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貨企業模式。1.選用組織公開征集校服款式。2.企業準備樣衣和報價等相關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到現場進行展示。3.選用組織選取合適比例的學生(低齡段學生可由家長協同)、教師和家長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的總人數應當按在校學生總人數的30%確定(2000人以上學校的總人數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學生和家長的總人數應當不低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4.選用組織制作、發放投票資料,組織評定組進行投票,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
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學校進行校服采購時,合同必須標明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嚴禁不按標準生產和采購校服的行為。實行“明標識”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明確相關要求,校服應具備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產品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要健全完善校服驗收程序,建立質量驗收臺帳,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校服檢驗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如有質量問題,應立即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規范校服管理,提升學校管理水平,助力學校打造特色教育品牌,提升教育質量!
采用綜合評分法確定供貨企業。規模較小的學校可以由所有相關家長投票,規模較大的學校可以由評定組織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的方式按規范流程確定供貨企業。上述工作環節要形成會議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公開。6.公示采購結果。學校采取多種方式向所有相關家長公示采購結果,包括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公示渠道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公示期間無異議或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7.簽訂采購合同。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校服納入代收費項目的地區,學校設置代收代付專款專戶,專款**,并及時公開財務收支情況。8.校服檢查驗收。堅持執行“雙送檢”制度,按照合同約定,對同一批次校服實行兩次檢測,在校服生產前對面料抽樣進行送檢,檢驗合格后再生產;校服生產完成后對成品再次進行抽檢,抽檢合格后再使用。重點查驗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41、中小學校服管理與備案平臺,讓校服成為校園文化的傳承者,讓學校更有活力,更有特色,更有魅力!河南校服軟件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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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制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穿著校服的保障政策,加大對原建檔立卡家庭學生、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或減免校服費用。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益捐助校服。7.完善售后服務。各地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要指導供應商完善校服售后服務渠道,督促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要開通校服質量投訴渠道,及時核實處理反映的問題。學校要建立校服評價反饋機制,定期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向供應商反饋,并作為后續采購依據;可積極探索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努力降低資源消耗。供應商要建立以市、縣(市、區)為單位的校服服務體系,提供相對固定的購買渠道,備足貨源,方便學生家長及時購買、調換。8.保障公平競爭。各地要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打破校服管理領域行政性壟斷。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及中小學校要堅決防止、糾正妨礙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不得濫用行力,妨礙外地供應商進入本地市場。 貴州學校校服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