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業企業的示范帶動力,推動在農產品加工農業產品經營的關鍵和共性技術方面創新,推進大宗農作物儲存、烘干等方面技術的創新,解決農產品的保存問題。在關鍵和技術上要有突破,尤其是在農作物營養餐成分提取和利用上要有突破,不斷提升農產品加工業的精度和深度,提高深加工水...
初級食用農業產品經營需要辦理產品經營許可證嗎?全國人律委員會經同法制辦、國家產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和農業部研究認為:目前食用農業產品經營的銷售按照農業產品經營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不需要取得許可。1、從我國實際情況看,農業產品經營經營主體多為農民或小、散個體經營者,...
開發適應現代農業和經營主要的保險產品,適應不用地區的農業差異化、個性化發展需要,同時逐步開發推廣適用于農業設施、養殖、農機及農資等方面的保險業務。針對新型農業產品經營主體生產的特色農產品、新型農產品,尤其是市場前景好、農戶受益高的產品,可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進行...
初級食用農業產品經營需要辦理產品經營許可證嗎?全國人律委員會經同法制辦、國家產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和農業部研究認為:目前食用農業產品經營的銷售按照農業產品經營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不需要取得許可。1、從我國實際情況看,農業產品經營經營主體多為農民或小、散個體經營者,...
2、同時,通過增加食用農業產品經營批發市場檢驗、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等規定,進行源頭控制。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對食用農業產品經營市場銷售的日常監督管理,確保產品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產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產品生產、產品銷售、餐...
實施專業人才下鄉幫扶工程,推動文化、科技、社科、電商等各領域人才到農村進行指導幫扶,建立常態化的幫扶工作機制,尤其是建立科研院所科技人員駐村幫扶工程,或者到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兼職。依托職業院校、農業大學、地方黨校等,采取經營學習協同、線上線下結合等形式,加大...
引導新型農業產品經營主體高質量供給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消費者對農產品的品質要求提高,而供給能力卻相對不足,農產品總量與供給質量不高問題并存。必須積極引導新型農業產品經營主體的轉型升級,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實施綠色化生產,提供安全、健康和的產品,滿足市場的多元化...
重點扶持技術創新能力突出、市場前景好、帶動能力強的農業產業化企業,開展面向家庭農場和合作社的土地托管、農資供應、災害防治等專業化服務,帶動各類新型農業產品經營主體的高質量發展。通過鼓勵、引導和帶動各類新型農業產品經營主體的聯動發展,逐步形成以服務農民和農業為導...
推動新型農業產品經營主體高效利用農業廢氣物,通過技術創新、設備更新等,提高對農作物秸稈及其他廢氣資源的轉化利用水平,建立資源轉化再利用的機制。推動新型農業產品經營主體進行生態養殖,推廣運用潔凈養殖技術和工藝,推廣生態型的廢棄物收集、處理設施,確保喂養飼料的健康...
農業活動,指傳統的種植、養殖、采摘、捕撈等農業活動,以及設施農業、生物工程等現代農業活動。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指在農業活動中直接獲得的,以及經過分揀、去皮、剝殼、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凍、打蠟、分級、包裝等加工,但未改變其基本自然性狀和化學性質的產...
推動新型農業產品經營主體高效利用農業廢氣物,通過技術創新、設備更新等,提高對農作物秸稈及其他廢氣資源的轉化利用水平,建立資源轉化再利用的機制。推動新型農業產品經營主體進行生態養殖,推廣運用潔凈養殖技術和工藝,推廣生態型的廢棄物收集、處理設施,確保喂養飼料的健康...
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規范發展,重點支持農民、村集體組建的合作社,引導合作社發展特色農業,從生產向銷售、流通和加工等環節拓展,實行標準化生產、農業產品經營和銷售,逐步延伸產業鏈、優化供應鏈、提升價值鏈,增強市場競爭力。對于相對成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發展成為具...
重點扶持技術創新能力突出、市場前景好、帶動能力強的農業產業化企業,開展面向家庭農場和合作社的土地托管、農資供應、災害防治等專業化服務,帶動各類新型農業產品經營主體的高質量發展。通過鼓勵、引導和帶動各類新型農業產品經營主體的聯動發展,逐步形成以服務農民和農業為導...
加強農業企業的示范帶動力,推動在農產品加工農業產品經營的關鍵和共性技術方面創新,推進大宗農作物儲存、烘干等方面技術的創新,解決農產品的保存問題。在關鍵和技術上要有突破,尤其是在農作物營養餐成分提取和利用上要有突破,不斷提升農產品加工業的精度和深度,提高深加工水...
初級食用農業產品經營需要辦理產品經營許可證嗎?全國人律委員會經同法制辦、國家產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和農業部研究認為:目前食用農業產品經營的銷售按照農業產品經營質量安全法的規定,不需要取得許可。1、從我國實際情況看,農業產品經營經營主體多為農民或小、散個體經營者,...
推進鄉村振興是“十四五”規劃綱要的重要內容。近日,發布了《關于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產品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從加強信息共享、增強金融承載力、健全金融服務組織體系、推動發展信用、拓寬質押物范圍、創新專屬金融產品和服務、完善風險監測分擔補償機制...